门窗及配件CE认证-认证流程: 1、确定需要认证的产品类型,提交申请 2、确定欧洲产品指令,门窗及配件需符合新的欧盟建筑产品法规CPR 305/2011/EU 3、确定欧洲协调标准,门窗及配件需符合协调标准EN 16034 4、根据CPR指令和协调标准EN 16034进行测试评估,欧盟公告认证机构根据认证体系3进行测试认证 5、获得由欧盟公告机构颁发的测试报告和证书 6、发放产品性能声明(Declaration of Performance) 7、在产品包装上加贴带公告机构编码的CE标志 8、在欧洲市场自由销售 本欧洲标准不包括: ——固定窗户、玻璃侧板及/或外板,并非门套及/或可开启窗户的组成部分; ——门组件由多个来源的组件生产,但没有北京论坛一个确定的制造商或法人实体负责; ——在电磁干扰超出en61000 -6-3规定范围的环境中工作; ——安装在门套及/或可开启窗户上的无线电操作装置;如装有此类物品,则应另外应用相关ETSI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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